刊登于3月17日《人民法院报》
2024年4月26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人民法庭(下称河套法庭)正式揭牌。近一年来,河套法庭坚持以“创新意识、专业意识、品牌意识”为引领,以“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服务营商环境优化”为目标,紧扣服务保障国家级战略实施大局,立足审判中心工作,创新制度规则衔接,探索社会融合治理,全力为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深圳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助力。
平台创新,夯实河套国家级战略司法保障力
树高千尺,根深在沃土。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恰似参天大树,唯有夯实平台建设这个根基,以制度之势,显审判之能,让创新的生态绿意盎然,蓬勃发展。
2024年4月26日,河套法庭正式揭牌;同日,设立深圳知识产权法庭河套巡回审判点;2024年8月1日起,河套法庭集中管辖深圳市应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审涉外、涉港澳台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充分发挥河套合作区的区位优势,构筑两级法院法治保障合力。紧扣河套合作区的发展定位,制定《河套法庭工作规程(试行)》及配套文件,积极探索符合河套法庭案件特点的新模式、新机制。
在创新国际法律服务和纠纷解决机制方面,联合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仲裁中心建立“河套知识产权司法与仲裁协同保护中心”,共同推进纠纷化解、深港调解仲裁衔接、跨境解纷人才建设等工作,打造与国际接轨的知识产权纠纷一站式服务平台。在一起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河套法庭在调解书中明确仲裁条款以预防未来潜在争议,成为诉仲衔接、协同保护、多元解纷的生动案例。
保护创新,打造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助推器”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地屈孕酮,一种合成孕激素,其合成步骤为公开技术,但原料药的小试工艺一直是亟待突破的课题。
深圳市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历经多年潜心钻研,在地屈孕酮小试工艺、分析方法上取得了重大进展。2018年,其与江苏苏州某生物医药公司携手,就地屈孕酮产业化进行框架合作,期望能碰撞出创新的火花,开辟产业新局。
然而,数年过去,合作效果未达到双方期望,矛盾渐生。苏州某生物医药公司一纸诉状将深圳市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告到法院,要求解除双方合作协议,并以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为由,主张协议中“双方由于各种原因终止该项目合作,甲方十年内不得开发该产品及披露该项目技术机密”的约定条款无效。
“根据合同性质和目的,上述条款是为限制苏州某生物医药公司在合同终止后不得使用、披露合作期间获取的技术秘密。”承办法官李姗姗阐述审理思路时如是说,“只有守护好企业的关键核心技术和创新成果,才能让企业专心创新、安心发展。”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解除双方合作协议,认定上述条款有效。
让“真创新”受到“真保护”,“高质量”受到“严保护”。河套法庭加大多发侵权、恶意维权及新型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打击力度,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提高侵权违法成本,判决惩罚性赔偿1570万元。
规则创新,打造涉外知识产权争端解决“优选地”
在全球化浪潮奔涌、国际科技交流与经贸往来愈发紧密的当下,知识产权在国际贸易、扩大开放中发挥着引领效应。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对于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具有重要意义。
在一起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中,境内B公司率先抢注境外某知名汽车护理品牌商标,甚至凭借注册商标对该企业国内现总经销商D公司进行侵权投诉,严重干扰了其正常经营活动。
“他们怎么能这样?这严重侵害了我们的品牌权益!”对于B公司抢注商标还状告“正主”的行为,D公司负责人气愤不已,遂向福田区法院提起诉讼。
“该境外企业名称在汽车护理行业中具有较高知名度,可以认定为有一定影响的商业标识。虽然被告抢注的商标还未经行政程序宣告无效,但原告以被告侵犯其合法在先权利为由,起诉被告构成不正当竞争的,不需要以行政程序的处理结果为先决条件。”河套法庭副庭长韩文文介绍说,“行政救济与民事救济可以并行,有利于及时保障境外企业的合法权益”。
“河套法庭依法平等保护中外权利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了我们在华投资和经营的信心。”判决后,境外企业委托D公司向河套法庭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在审理涉“苹果”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中,依法认定被告为涉案手机更换后盖、屏幕的行为,已经超出使原件局部受损功能恢复的保税维修行为,构成了商标权侵权;在审理涉“亚马逊”平台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依法认定通过技术手段为亚马逊卖家提供刷单、刷评服务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一个个司法案件的公正审理,彰显着对中外知识产权平等保护的司法理念,也助推着深圳形成对全球创新主体的更强司法吸引力。
“高水平的对外开放,需要高水平的司法保障机制。”河套法庭庭长雷桂森表示。河套法庭积极探索审判规则衔接、完善涉外审判机制,创新打造涉外知识产权争端解决“优选地”入选全市涉外法治建设首批创新成果;探索设立涉外法治实践(调研)基地,形成《商业标识跨境司法保护问题研究》等理论研究成果,发布《涉外涉港澳台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状况白皮书》,积极行使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管辖权,提升知识产权法治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
雷桂森参加“提升涉外知识产权审判能力”司法研讨会并做主题发言
服务创新,打造全球知识产权治理基层路径“示范地”
“知识产权对接的国际经贸规则是什么?”
“傍名牌、搭便车、蹭热度?海外商标侵权如何认定?”
为更好地服务河套合作区各类创新主体,河套法庭主动“前置”服务,聚焦河套企业“出海”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需求,联合有关单位推出“以法护航 服务企业‘出海’”系列讲座4场,惠及数百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专业能力,为企业劈波斩浪、扬帆远航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
“保护不仅仰赖于事后的有力裁决,更在于前置性的风险防控与多元化解机制的构建。”福田区法院副院长杨馥维表示。
立足“抓前端、治未病”,河套法庭积极推进知识产权矛盾纠纷“多元解”。针对知识产权批量案件,采取“综合治理﹢行业协同﹢裁判引领﹢全链条调解”模式,全面推进批量案件实质性化解。向深圳市版权协会发送《关于完善作品登记的司法建议书》,建议严把登记初审责任关,优化登记审核机制;建立并推动示范裁判机制,依法驳回恶意维权者诉讼请求;制定《涉图片类著作权批量维权案件的赔偿标准》,确立裁判规则,引导权利人树立正确维权导向,减少纠纷形成诉讼。自河套法庭揭牌以来,以调解、撤诉方式办结知识产权案件1260件,占比69%,实现从“案结”到“事了”的高质量转变。
法官当庭对涉诉产品进行详细比对
法护创新润河套,智创潮涌启新程。在这片创新的热土上,新的希望与创造不断涌现。河套法庭将继续秉持公正司法理念,不断创新完善工作机制,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实践,以更有力的举措守护创新成果,为河套合作区的创新发展营造更优法治环境,为国际化创新合作、科技产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司法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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