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帮我讨回了工资!”钟某长舒一口气,欣喜之情溢于言表。
近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亮剑出击,促使一宗执行案件中“躲猫猫”的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定义务,让劳动者在立案后两个月就收到了执行的工资款项,及时兑现胜诉权益,让公平正义加速抵达。
企业欠薪 执行遇困
2023年10月,钟某入职A公司,从事美甲美睫工作。但一晃几个月过去,A公司却迟迟未与钟某签订劳动合同,且动辄因客户打差评克扣钟某工资。2024年3月,钟某提出离职。后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确认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A公司应向钟某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及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差额。
裁决生效后,A公司未按裁决履行义务,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福田法院第一时间提起网络查控,A公司名下并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同时,执行法官依程序通过“深圳移动微法院”向A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表等文书,A公司负责人却在接收后消极应对,既不主动履行,也不接听法院电话,执行工作一时陷入僵局。
“人难找、财难寻是法院执行工作的难点。”执行法官李俤娜直言。
这起案件的被执行人行踪不定、传唤不到、拒不履行的“躲猫猫”行为无疑给执行工作带来了不小的挑战。
峰回路转 难觅影踪
“法官,A公司应该还在营业,通过大众点评可以检索到商铺的信息。”李俤娜将财产查询情况告知钟某后,获知了这一关键信息,为案件的执行带来了新的转机。经过对比,发现该商铺信息与A公司名称相似、地址相符。
面对这种情况,执行法官决定“主动出击”,通过实地走访一探究竟。
抵达A公司商铺的营业地址时,商铺门口有两名员工正在登记访客。执行法官随即上前和员工确认商铺信息,并要求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面签署文书、配合调查。
不料,一名自称店长的女子闻讯后,气势汹汹地冲出来,大声叫嚷:“你们法院的人一来,我们生意还怎么做?这仲裁的钱我们不认,凭啥要给!”
面对店长的激烈反应,执行法官耐心地向店长解释了法院执行工作的法律依据和必要性,强调了被执行人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以及拒不配合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
店长听后,情绪有所缓和。执行法官见状又和声细语和店长沟通:“您冷静想想,换位思考一下,您辛苦的劳动得不到报酬,心里啥滋味……”
经过一番耐心细致地劝说,店长终于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主动联系公司相关负责人,并称公司立即委托一名律师到场,处理涉案纠纷。
本以为该案就此能顺利执行,谁知,等待许久,等来的却是案外人B公司的股东陈某。
见招拆招 破局擒“猫”
“这地儿现在归我们公司,A公司早搬走了,和你们这事八竿子打不着。”陈某称该商铺早已易主,随即便要下“逐客令”。
“你们何时承租的?向谁承租?租金如何支付?”执行法官目光如炬,抓住关键三连问,让陈某顿时无从招架。
陈某支支吾吾半天憋出一句“这……我不太清楚,得核实核实。”执行法官心中暗自思忖,作为公司股东,对租赁合同、租金支付情况不清楚,显然不合常理。自案件进入执行阶段以来,被执行人想尽办法和法院玩起了“躲猫猫”,始终未曾“现身”,执行法官见状,决定以计破计。
执行法官首先进行“釜底抽薪”:向该商铺所在的物业管理公司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获取业主联系方式并致电业主,确认该商铺租赁合同系与被执行人A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东签订,让被执行人的“障眼法”失效。紧接着,执行法官又使出“敲山震虎”之计:要求案外人B公司限期提交能够证明其确在该商铺经营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赁合同、押金支付的收据及支付房租的银行流水。陈某见状自知事情已经败露,当场“秒怂”。
迫于强大的执行压力,当天A公司就主动联系了执行法官,表示愿意配合法院达成调解。经过执行法官反复协调,最终双方达成和解,钟某收到全部和解款项并向法院申请执行完毕。
“民生无小事”,涉民生案件的执行,事关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贯彻落实,也事关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宗旨的践行。福田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宗旨,秉持“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的办案理念,用实际行动把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现成“真金白银”,以实实在在的成效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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