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至4日,福田法院仅用2天时间妥善化解三方纠纷。让110名农民工赶在年前拿到工资共计500万元。
意外
500万元待发工资被冻结
某建筑集团是深圳某建筑材料公司股东,该集团为深圳一楼盘提供辅材和劳务。某建设公司是该楼盘承建单位。
为了尽早竣工验收,建筑材料公司和集团其他公司雇用了大量农民工进场施工。可是,施工结束,农民工却没有收到工资。屡次讨薪无果,农民工十分着急。
此时,某建设公司还有部分合同款项未支付,为解农民工燃眉之急,其遂向相关部门求助,希望将该款项用于结清农民工工资,共计1680万元。经政府多部门协调,合同各方均同意上述方案,并提出需分两笔支付。
农民工本以为,这回终于可以拿到自己挣的血汗钱了。但没想到,其中一笔款项500万元转入建筑材料公司账户后,竟被冻结了,导致还有110多名农民工无法拿到工资……
转机
法院促三方和解化难题
为什么这笔钱会被冻结?
原来,建筑材料公司(以下称被告)因拖欠东莞某建材公司(以下称原告)400万元材料款,被诉至福田法院。立案后,福田法院经原告申请冻结了被告名下账户。
2月2日,在得知被冻结资金事关农民工工资发放后,福田法院高度重视,立即对案情进行研究并积极谋划解决方案。
2月3日,综合审判庭庭长李敏通立刻组织法官对原告、被告、某建设公司(以下简称案外人)调查核实相关情况,释明法理,并了解到被告曾支付给案外人50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到期后,案外人需全额退还。
以该保证金为线索,承办法官刘舒婷想到一个两全其美的解决方案:既然履约保证金远大于被告对原告的欠款,那么,可以将履约保证金和被冻结的资金灵活调整,先将冻结资金解冻用于发放农民工薪资,待履约保证金到期后,再用这笔款项支付欠款,如此既可解农民工燃眉之急,又可保障原告权益。
由于案件案情较为复杂,本案决定由独任审理转为合议庭审理。当天,李敏通庭长、刘舒婷法官和李丹法官组成合议庭,追加案外人为案件第三人,组织三方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合议庭法官通过释明法律规定、站在不同当事人的角度分析利弊等方式分头做各方工作。原告在得知事关上百名农民工的欠薪问题后,调解意愿较强,表示愿意积极配合。
通过长达3小时的努力,原告同意放弃欠款所产生的部分利息,被告主动确认欠款金额并承担案件的诉讼费、保全费,第三人提出愿意在履约保证金到期后,直接代被告向原告支付欠款,并承担连带责任。
晚上7点半,三方就解决方案达成一致并当场签订了调解书。
喜悦
110名农民工快速拿到工资
2月4日一早,刘舒婷法官组织三方签订委托付款协议。随后,原告提交了解冻申请书。刘舒婷法官立即制作文书送交执行局。
在执行局通力配合下,当天下午涉案账户被解冻。被告及第三人立刻向110名农民工发放了工资。
“刘法官,事情已办妥,感谢您的支持,谢谢您!”收到当事人发来的短信后,刘舒婷法官长舒一口气,压在心中的大石头这才落了地。
至此,本案圆满结束。
劳有所得,民生大事。福田法院积极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把根治欠薪工作放在保障“六稳”“六保”工作大局,通过多方努力和务实举措,保障农民工劳动权益,让劳动者薪资到手,开心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