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库房气体消防系统维保服务公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深圳市财政委员关于 2018 年深圳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等事项的通知》 (深财规〔20181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 2018 年深圳市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财规〔20182 )等有关规定,福田法院就档案库房气体消防系统维保服务项目,面向社会公开采购,欢迎合资格的服务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福田法院档案库房气体消防系统维保服务项目。详细需求见附件。

二、采购方式:自行采购。

三、预算:3 万元。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为 2019 9 3 日—2019 9 9 18:00, 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1)投标人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材料;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函原件;

3)报价;

4)方案;

本项目只接受现场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

六、相关事宜

(一)本文件所涉及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二)我院享有最终解释权。

(三)如有疑问请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21981201

(四)违约责任

若投标人无故弃标或存在其他违反招投标诚信行为的,将列入我院采购黑名单,不予接受任何采购供应服务,同时视情将有关情况报送相关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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