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304执17820号、(2024)粤0304执1824号、(2024)粤0304执4654号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廉政风险,现将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拟对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公示

案号

申请人

被执行人

收款人

付款金额

付款事由

承办人

联系电话

2024)粤030417820

深圳市福田区鼎聚盛家禽批发商行

 

张浩

 

李娜

997.3

个体工商户,需付经营者账户

万波

0755-21981748

2024)粤03041824

深圳市福田区美航汽车配件商行

 

黄立强

 

全天力

2227.81

个体工商户,需付经营者账户

万波

0755-21981748

2024)粤03044654

深圳市福田区联合供销商行

 


李浩

 

李德秀

1300.13

个体工商户,需付经营者账户

万波

0755-21981748

特别提示:

1.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满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如对发放款项有异议,请与承办法官联系。

2.案款发放廉政监督电话:21981310

  执行局值班电话:2198163882898907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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