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廉政风险,现将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拟对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公示
案号 |
申请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付款金额 |
付款事由 |
承办法官 |
联系电话 |
(2023)粤0304执108号 |
陈玉贞 |
廖海清、张革私、深圳市山胜实业有限公司 |
(2024)粤03执190号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
2260163.57元 |
向参与分配人发放案款 |
庄晓民 |
0755-21981690、21980312 |
(2023)粤0304执108号 |
陈玉贞 |
廖海清、张革私、深圳市山胜实业有限公司 |
(2022)粤0310执4329号案件债权人深圳坪山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4024.29元 |
向参与分配人发放案款 |
庄晓民 |
0755-21981690、21980312 |
(2023)粤0304执108号 |
陈玉贞 |
廖海清、张革私、深圳市山胜实业有限公司 |
(2022)粤0303执18511号案件债权人段辉艳 |
7861.18元 |
向参与分配人发放案款 |
庄晓民 |
0755-21981690、21980312 |
(2023)粤0304执108号 |
陈玉贞 |
廖海清、张革私、深圳市山胜实业有限公司 |
(2022)粤0303执18510号案件债权人毛良才 |
10740.93元 |
向参与分配人发放案款 |
庄晓民 |
0755-21981690、21980312 |
(2023)粤0304执108号 |
陈玉贞 |
廖海清、张革私、深圳市山胜实业有限公司 |
(2023)粤0307执14500号案件债权人深圳中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5708.16元 |
向参与分配人发放案款 |
庄晓民 |
0755-21981690、21980312 |
特别提示:
1.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满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如对发放款项有异议,请与承办法官联系。
2.案款发放廉政监督电话:21981310;
执行局值班电话:21981638、82898907。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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