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304执28885号、(2023)粤0304执恢4115号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廉政风险,现将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拟对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公示

案号

申请人

被执行人

收款人

付款金额

付款事由

承办法官

联系电话

2024)粤03042888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张诗豪、唐代波、刘修源、刘太杰、刘纯杭

张诗豪

6398.68

退还多缴纳的执行费

叶振传

0755-219812272198197621980318

2023)粤0304执恢411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贺金茂

贺金茂

127120

发放预留唯一住房租金

叶振传

0755-219812272198197621980318

 

特别提示:

1.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满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如对发放款项有异议,请与承办法官联系。

2.案款发放廉政监督电话:21981310

  执行局值班电话:2198163882898907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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