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304执恢4111号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廉政风险,现将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拟对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公示

案号

申请人

被执行人

收款人

付款金额

付款事由

承办人

联系电话

2023)粤0304执恢4111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任洁、郝守聂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46116.04

参与分配款项

左昊

0755-21981445

2023)粤0304执恢4111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任洁、郝守聂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5594.10

参与分配款项

左昊

0755-21981445

2023)粤0304执恢4111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任洁、郝守聂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632.27

参与分配款项

左昊

0755-21981445

2023)粤0304执恢4111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任洁、郝守聂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513.54

参与分配款项

左昊

0755-21981445

2023)粤0304执恢4111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任洁、郝守聂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3871.99

参与分配款项

左昊

0755-21981445

2023)粤0304执恢4111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任洁、郝守聂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40455.26

参与分配款项

左昊

0755-21981445

2023)粤0304执恢4111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任洁、郝守聂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135499.55

参与分配款项

左昊

0755-21981445

2023)粤0304执恢4111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任洁、郝守聂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16213.85

参与分配款项

左昊

0755-21981445

特别提示:

1.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满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如对发放款项有异议,请与承办法官联系。

2.案款发放廉政监督电话:21981310

  执行局值班电话:2198163882898907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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