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粤0304刑初1084号
本院受理的(2024)粤0304刑初1084号被告人王泽锋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已宣判,现将判决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告人王泽锋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二、冻结在案赃款按比例发还有本金损失的集资参与人。继续追缴本案违法所得,并按上述原则发还;不足部分,责令被告人王泽锋继续退赔。
上述案件目前仍在上诉期内,判决暂未生效。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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