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套法庭弱电桥架和线管采购及敷设项目的自行采购结果公告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采购项目经批准采用自行采购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河套法庭弱电桥架和线管采购及敷设项目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2.247万元

项目描述:

按照附件图纸提供一批弱电桥架、线管及配套附件,根据采购人要求按时完成敷设安装。具体内容详见我院发布的《关于河套法庭弱电桥架和线管采购及敷设项目的自行采购公告》。

成交供应商名称金额

深圳市天宇海科技有限公司,成交金额118985元,响应采购需求无偏差。

单位征集筛选情况说明:

我院发布自行采购公告,共有三家单位报名:

1.深圳市希德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深圳市一路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3.深圳市天宇海科技有限公司

我院组成评审小组,通过查阅报价材料,报价响应、实施方案、同类业绩经验、资质、价格金额等方面逐一比较,最终结果为推荐深圳市天宇海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供应商。上述采购结果经我院2024年第38次院长办公会议审议确认。

服务期限:

按照我院工作安排。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

联系人:小姐

联系电话:0755-21981332

监督部门:深圳市政府采购办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

联系电话及传真:83938675

公告日期: 20241231

备注:

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采购人应当在自行采购项目采购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将项目预算、项目主要内容、成交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金额、交货期或者完工期等信息在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公告,涉及国家秘密和相关商业秘密内容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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