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训练器材项目的自行采购公告

关于训练器材项目的自行采购公告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及两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1415号)中“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训练器材自行采购项目

公开的信息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单位: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二)采购内容:跑步机、椭圆机、多功能史密斯架等训练器材。

(三)预算价:人民币10万元

(四)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100%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不接受分包与转包;

(三)依法具有体育器材销售经营范围;

三、需求说明

(一)采购内容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1

跑步机

2

2

椭圆机

2

3

多功能史密斯架

1

4

龙门架

1

5

罗马椅

1

6

推胸及高拉背肌训练器

1

7

倒蹬机

1

8

侧平举双臂机

1

9

杠铃片、杠铃杆

1

10

哑铃、哑铃训练凳

1

11

配套地垫

1

 

四、项目要求

★(一)报价单位应当具备提供多品牌器材的能力。

★(二)本项目要求提供一线品牌主力型号产品。参考品牌为舒华、力派、悍马、XMASTER,结合品牌各自优势,不同训练器材选用不同品牌。

★(三)本项目必须参加现场踏勘,根据现场状况绘制效果图,出具使用建议或器材品类、数量增减建议。本项目踏勘时间为430日下午210分。

 

五、现场踏勘

请联系张先生13632803986项目地址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人民法院

 

六、报名

即日起至202459日下午18:00接受报名登记,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法院608 B室。联系人:谢先生:18128823925。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资料(壹正,加盖单位公章,密封):

(一)报价单位简介、概况及营业执照等材料(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经营范围应当包括体育器材销售);

(二)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函原件;

(三)报价;(包含产品品牌、型号、价格,产品为建议品牌,可在官网或网上旗舰店查询)

(四)方案;(包含效果图、使用建议、器材品类、数量增减建议、质保方案)

(五)关于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如发现承诺不实,将按违反诚信原则处理);

(六)其他响应采购需求的材料(带★的内容为报价单位须着重响应的内容,可以承诺书或其他书面材料方式在报价时一并展示,成交后作为合同义务内容);

(七)报价单位认为需要补充说明的内容(如:同类业绩材料、荣誉奖项证明等)。

 

 

七、相关事宜

(一)本文件所涉及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二)采购人享有最终解释权;

(三)满足三家以上报价,采购人将组织内部评审,评审结果经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该结果予以公示(为期三个工作日);

(四)如需现场商洽及疑问请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张先生 13632803986

★(五)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合同签订之日前,采购人可根据实际工作需求或相关财政政策调整或取消本项目采购,由此造成的不便或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违约责任。

经采购结果公示后,若供应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无故放弃中选供应资格或存在其他违反采购诚信行为的,将列入采购人采购黑名单,今后不予接受任何自行采购供应,同时视情将有关情况报送相关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55-21981352

公告日期: 2024426

备注:
一、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及两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圳市政府购买服务目录(试行)》所列示的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购买主体应在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购买服务结果产生5个工作日内,购买主体应公告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但以下项目除外:
1.
《深圳市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试行)》所规定的项目;
2.
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
3.
已经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集中采购项目和自行采购项目(该类项目遵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信息公告)。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
受理并解答。

分享到: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