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气体消防维护保养服务的自行采购结果公告

关于气体消防维护保养服务

自行采购结果公告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采购项目经批准采用自行采购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气体消防维护保养服务

项目预算金额:3万元

项目描述:

采购我院气体消防维护保养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我院发布的《关于气体消防维护保养服务的自行采购公告》。

成交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中京云涛建设(深圳)有限公司,成交金额21200元,响应采购需求无偏差。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说明:

我院发布自行采购公告,共有三家单位报名:

1.深圳市伽玛消防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2.深圳市金灿消防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3.中京云涛建设(深圳)有限公司

我院组成评审小组,通过查阅报价材料,从报价、报价响应、资质、同类业绩经验等方面逐一比较评审,最终结果为推荐中京云涛建设(深圳)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供应商。上述采购结果已审批确

交货期限:

按照我院工作安排。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55-21981352

监督部门:深圳市政府采购办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

联系电话及传真:83938675

公告日期: 20231019

 

备注:

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采购人应当在自行采购项目采购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将项目预算、项目主要内容、成交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金额、交货期或者完工期等信息在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公告,涉及国家秘密和相关商业秘密内容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分享到: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