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规范和加强警用装备配置,提高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保障审判执行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用装备配备标准》,法警大队拟更新、增配一批单警及安保装备。
二、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三、本项目确定供应商数量
本项目确定供应商数量为:1 家。
四、本项目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 10.9万元。
五、本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反恐装备
1.对讲机
拟采购数量:20台。
功能需求:1.结实坚固,防震防撞击,防尘防雨 2.电池容量大,待机时间长 3.满足公安部《公安移动通信网警用自动级规范》要求》4.能与我院现有海能达td580 型号对讲机匹配兼容,优先考虑该型号对讲机。
2.爆炸物探测器
拟采购数量:6套。
功能需求:1. 抗干扰能力强、性能稳定一致性好、灵敏度高;2.检测准确率高。
(二)警用装备
1.防火服
拟采购数量:2套。
功能需求:满足《XF 10-2014 消防灭火服标准》要求。
2.防毒面具
拟采购数量:15个。
功能需求:满足《GB 2890-2009 呼吸防护 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标准》要求。
3.多功能约束抓捕器(不带电)
拟采购数量:10个腰叉,10个脚叉。
功能需求:1.结实坚固,抗摔抗震抗冲击;2.方便实用,闭锁牢固;3.满足公安部《GA/T 1145-2014警用约束叉》标准。
4.急救包(更新内部药物)
拟采购数量:20套。
以上货物均需提供样品,具体联系刘小姐:17727410207。成交样品封存作为货物供应验收样品,未成交的供应商样品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示后一周内予以退还。双方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做好实物检查。
(三)其他要求
1.保修期。
货物免费保修期 3 年,时间自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2.维修响应及故障解决时间。
在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保证在接到通知两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
3.免费培训。
供应商免费在现场对采购人单位技术人员进行设备操作培训,保证使用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各种设备和软件等常规使用方法,以及常见故障的判断与解决。
4.关于交货。
4.1交货期:签订合同后45天(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并施工完毕,交付采购人验收。
4.2供应商必须承担设备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和提供设备操作说明书、图纸等其他类似的义务。
5.关于验收。
5.1供应商货物经过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报告,由供应商提供产品保修文件。
5.2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人才向供应商签发货物验收报告:
a、供应商已按照合同规定提供了全部产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
b、货物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性能满足要求。
c、货物具备产品合格证。
六、费用要求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并验收货物完毕一个工作周内,乙方开具并提交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采购人于收到发票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80%合同款。验收货物完毕3个月后,采购人于收到发票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
七、保密要求
供应商无条件遵守采购人关于保守工作秘密的规定,如违反,则无条件解除合同,并由供应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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