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采购项目经批准采用自行采购方式采购,
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采购项目名称:蛋糕券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6.66万元 |
采购项目描述:
一、我院工会拟按每位会员不超过200元/人的标准购置蛋糕券,初步预计不超过833人,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6.66万元。
二、我院可根据需求分批下单,以实际验收数量结算。
三、蛋糕券有效期从验收当月起计算,不少于2年。 |
成交供应商名称:深圳品诺优创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成交金额:人民币16.66万元(按实际采购情况结算) |
中选产品(服务)说明(含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售后保障等):
200元/人的标准,实际券面金额280元(250元+30元VIP折扣券),蛋糕券有限期2年,到期可免费延期直到卡里的钱用完为止。 |
交货期或者完工期: 按照采购方工作安排,分批下单结算。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说明:我院经发布自行采购公告,共有五家单位报价:深圳品诺优创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捷通无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深圳猫熊优福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卡玛王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壹至柒食品有限公司,我院组成5人评审小组,结合报价材料,从价格、使用期限、同类业绩经验等方面逐一比较,通过充分讨论,最终结果为一致推荐深圳品诺优创科技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供应商。上述采购结果经我院2022年第4次院长办公会议审议确认。 |
交货期限:按照我院工作安排 |
联系方式: 陈小姐 0755-21981352
采购人: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地址:福田区福民路123号
联系电话: 0755-21981264传真:0755-82918352
监督部门:深圳市政府采购办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
联系电话:传真:83938675 |
备注:
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采购人
应当在自行采购项目采购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将项目预算、项目主要内容、
成交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金额、交货期或者完工期等信息在主管部门指
定网站公告,涉及国家秘密和相关商业秘密内容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