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庭审设备的自行采购结果公告

关于庭审设备的自行采购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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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采购项目经批准采用自行采购方式采购,

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法庭庭审设备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0万元

采购项目描述:供应商为我院诉源治理非诉解纷中心供应科技法庭庭审设备一套和查询设备一台,免费维保期3年,具体内容详见我院发布的《关于庭审设备的自行采购公告》。

成交供应商名称:深圳市中恒信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成交金额:人民币293510.00

中选产品(服务)说明(含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售后保障等):    

整体报价293510.00元,响应采购需求无偏差。

交货期或者完工期: 按照采购方工作安排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说明:我院经发布自行采购公告,共有三家单位报价:深圳市中恒信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开创远景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深圳驰睿泰科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我院组成评审小组,结合报价材料,从资质奖项、价格、同类业绩经验等方面逐一比较,通过充分讨论,最终结果为一致推荐深圳市中恒信科技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供应商。上述采购结果经我院第36次院长办公会议审议确认

交货期限:按照我院工作安排

联系方式: 陈小姐 0755-21981352

采购人: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地址:福田区福民路123

联系电话: 0755-21981264传真:0755-82918352

监督部门:深圳市政府采购办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

联系电话:传真:83938675

 

备注:
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采购人

应当在自行采购项目采购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将项目预算、项目主要内容、

成交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金额、交货期或者完工期等信息在主管部门指

定网站公告,涉及国家秘密和相关商业秘密内容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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