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式皮鞋的自行采购公告

关于制式皮鞋的自行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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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及两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1415号)中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制式皮鞋

项目预算金额45.3万元

公开的信息

一、报价

供应商须提供AB两个可选方案:A方案为一人一双鞋、单价不超过650元,人数暂定350人;B方案为一人两双鞋、每双单价不超过325元,人数暂定350人。以上AB方案均需报出单价,得出的总金额为最终报价(不超过45.3万元)

二、样品

每类鞋须提供男女各3款样品(即男AB和女AB各三款,男鞋提供40-42码,女鞋提供36-38码)可供评审试穿,要求全部为黑色,A类鞋全部为正装制式,B类鞋可提供1-2款休闲款式。最终结算以我院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我院确认中选供应商后,未中选样品予以退还,中选供应商样品作为验收标准封存,正式验收通过三个月内予以退还(以上运输费用及其他成本均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选码

正式下订单前我院会组织选码,中选供应商补充提供齐全每款男、女样鞋的码数,所有试选的鞋均于正式验收通过三个月内予以退还(以上运输费用及其他成本均由供应商承担)。

四、下单

中选供应商根据我院选定的订单制作供货,供货期60天内。

五、调换货

收货后,我院干警可根据实际码数申请调换不合脚的鞋(原则上不换款)。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报价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相关资质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须书面承诺,如发现承诺不实,将按违反诚信原则处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 12718:00,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资料(一正六副,加盖单位公章,密封):

(一)供应商公司简介、概况及资质证明材料;

(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函原件;

(三)报价(不得超预算金额,否则为无效报价);

(四)服务方案;

(五)其他响应采购需求的材料;

(六)供应商认为需要补充说明的内容(如:同类业绩材料、荣誉奖项证明等)。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接受现场登记,请前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法院613房。

四、相关事宜

(一)本文件所涉及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二)我院享有最终解释权。我院可根据实际工作需求、财政政策变动对本项目进行调整或取消,由此带来的不变和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三)满足三家以上报价的,我院将组织内部评审,评审结果经院领导审批同意后确定服务供应商,并将该结果予以公示(为期三个工作日)。

(四)如有疑问请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张先生07552198137113632803986

(五)违约责任

若供应商未经我院同意无故放弃中选供应资格或存在其他违反采购诚信行为的,将列入我院采购黑名单,今后不予接受任何采购供应服务,同时视情将有关情况报送相关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55-21981352

公告日期: 20201130

备注:
一、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及两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圳市政府购买服务目录(试行)》所列示的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购买主体应在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购买服务结果产生5个工作日内,购买主体应公告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但以下项目除外:
1.《深圳市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试行)》所规定的项目;
2.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
3.已经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集中采购项目和自行采购项目(该类项目遵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信息公告)。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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