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媒体运营服务外包项目的自行采购结果公告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采购项目经批准采用自行采购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新媒体运营服务外包预算金额:人民币49.5

采购项目描述及内容:

一、项目概况

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新需求、新期待,进一步树立多元化的司法形象,计划通过将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新媒体平台交由专业的机构运营,打造动态更新及时,内容丰富多元,宣传性、服务性、普法性和趣味性兼具的新媒体平台

二、项目服务模式

配备专业的新媒体运营团队,驻派2名具备较高新闻采编、文案策划、影音编辑、微信排版、美工编辑等专业能力的专职人员,自带相关办公设备驻点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负责新媒体日常运营服务工作。

三、项目期限

2020121-20221130日,合同一年一签,第一期合同到期前一个月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

四、项目内容

序号

项目内容

要求

1

官方微信公众号的

发布与运营

1.内容发布:每月4次,每次至少4篇;原则上每周五确定下周微信推送选题,每周二拟定文案,每周四审核微信初稿;

2.回复用户留言;

3.以邮件形式提供月报:包括推文数据统计excel表和每月推文阅读量top10分析表(参照最高人民法院自媒体WCI指数)。

2

官方微博的

发布与运营

1.内容发布:每月推送内容不少于15次;

2.重大活动图文直播;

3.以邮件形式提供新浪官方微博月报:包括粉丝周增长折线图和每月推送内容阅读量top10分析表。

3

官方网站的

内容更新与维护

1.《法制聚焦》栏目每月更新20-30篇;

2.《图片新闻》栏目根据法院会议、活动安排,当天报批,领导签发后立刻更新;

3.《法院新闻》栏目根据法院安排不定期更新;

4.每月至少巡查一次官网是否存在未及时更新的栏目,发现未及时更新的栏目,督促相关维护部门3日内完成更新。

4

新媒体平台舆情监测

1.做好新媒体平台的日常舆情监控工作,发现舆情马上报告;

2.定期对新媒体舆情情况开展分析。舆情的应对及处理仍由研究室负责。

5

读特、澎湃问政、

南方号、企鹅号、法治号、

今日头条、一点资讯等

新媒体平台内容发布

1.微信公众号内容同步推送;

2.以邮件形式提供月报:每月推送内容阅读量top10分析表。

6

宣传物料设计

1.根据法院安排,制作动态引导图;

2.根据法院安排,制作底部二维码名片;

3.根据法院安排,制作手机海报,包括节假日祝福海报及活动海报;

4.根据法院安排,制作PPT

5.根据法院安排,制作翻页类H5(不涉及后台开发);

6.根据法院安排,制作小视频。

7

宣传报道

使用平台资源对“双微一网”的内容、活动进行推广宣传。微信点击量,微博和微信粉丝量实现一定增长。

五、具体要求

(一)管理要求

供应商服务人员须服从统一管理,严格遵守相关工作守则和考勤纪律,工作时间由采购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实际工作需要作具体安排。采购单位有权要求调换不适合相关工作的服务人员。

(二)保密要求

供应商服务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确保信息安全,不得泄露工作中涉及到的新闻素材、案件信息和其他业务信息。如违反工作秘密规定,采购单位立即解除本项目合约,泄密行为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成交供应商名称:法报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项目成交金额:人民币49.2万元

中选产品(服务)说明:(含报价、人员情况及方案简述)

()运营编辑

配备专业的新媒体运营团队,驻派2名专职人员(自带相关办公设备)驻点福田法院负责新媒体日常运营服务工作。

(二)官方微信公众号的发布与运营

1.内容发布:每月4次,每次至少4篇;原则上每周五确认下周微信推送选题,每周二拟定文案,每周四审核微信初稿;

2.回复用户留言;

3.以邮件形式提供月报:包括推文数据统计excel表和每月推文阅读量top10分析表(参照最高人民法院自媒体WCI指数)。

(三)官方微博的发布与运营

1.内容发布:每月推送内容不少于15次;

2.重大活动图文直播;

3.以邮件形式提供新浪官方微博月报:包括粉丝周增长折现图和每月推送阅读量top10分析表。

(四)官方网站的内容更新与维护

1.《法制聚焦》栏目每月更新20-30篇;

2.《图片新闻》栏目根据法院会议、活动安排,当天报批,领导签发后立刻更新;

3.《法院新闻》栏目根据法院安排不定期更新;

4.每月至少巡查一次官网是否存在未及时更新的栏目,发现未及时更新的栏目,督促相关维护部门3日内完成更新。

(五)新媒体平台的舆情监测

1.做好新媒体平台的日常舆情监控工作,发现舆情马上报告;

   2.定期对新媒体舆情情况开展分析。舆情的应对及处理仍由研究室负责。

(六)读特、澎湃问政、南方号、企鹅号、法治号、今日头条、一点资讯等新媒体平台内容发布

1.微信公众号内容同步推送;

2.以邮件形式提供月报,每月推送阅读量top10分析表。

(七)宣传物料设计

   1.根据法院安排,制作动态引导图;

2.根据法院安排,制作底部二维码名片;

3.根据法院安排,制作手机海报,包括节假日祝福海报及活动海报;

4.根据法院安排,制作PPT

5.根据法院安排,制作翻页类H5(不涉及后台开发);

6.根据法院安排,制作小视频。

(八)宣传报道

使用《法制日报》权威平台资源对“双微一网”的内容、活动进行推广宣传。微信点击量,微博和微信粉丝量实现一定增长。

 

交货期或者完工期:根据法院工作安排。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说明:本项目共有三家单位报价,分别是:深圳市太古神族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智垒网科技技术有限公司、法报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我院组成评审小组,评审小组通过翻阅报价材料,对照我院发布的采购公告要求,重点对三家公司的报价、需求响应、从业经验等方面逐一比较讨论,最终一致同意推荐法报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作为本项目的供应商。经我院2020年第35次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确定法报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为本项目供应商。

联系方式:

采购人: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地址:福田区福民路123

联系电话: 0755-21981352 传真:

监督部门:深圳市政府采购办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

联系电话:传真:83938675

 

 

 

备注:
      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

采购人应当在自行采购项采购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将项目预算、项目主要内容、成交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金额、交货期或者完工期等信息在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公告,涉及国家秘密和相关商业秘密内容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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