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从即日起本院将对立案登记、案件查询、上诉材料接收和信访等工作进行分类管理和指引。为了减少人员聚集,请群众优先选择线上和邮寄方式完成立案、上诉材料递交和信访等事项。
一、立案方式
1.网上方式: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ssfw.gdcourts.gov.cn)和深圳移动微法院(通过微信客户端“发现”——搜索“深圳移动微法院”小程序)办理。对于网上立案申请,本院将在4日内完成审核工作。网上立案审核通过后,纸质材料可邮寄至:深圳市福民路123号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立案庭,邮件材料请注明“网上立案”。联系电话:0755-21981465。
2.邮寄方式:将立案材料邮寄至:深圳市福民路123号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立案庭,邮件材料请注明“邮寄立案”。对于邮寄立案申请,本院将在收到邮件之日起4日内完成审核工作。联系电话:0755-21981506。
3.现场方式:为减少诉讼服务大厅人员聚集,已到本院办理立案业务的,请将相关立案材料交至大厅门口的快速接收材料处,本院将于当日取件处理,并在次日内与当事人联系。
注意:除起诉状(申请书)、授权委托材料和送达地址确认书、生效法律文书以外,其它材料请勿提交原件。
对于确需进入大厅办理业务的(如涉外立案),请佩戴口罩,配合安检做好登记、测量体温和消毒等工作,进入大厅后服从工作人员的指引和安排。
二、案件查询方式
对于诉前调解和诉讼立案成功的案件,本院将主动推送立案成功的短信,请当事人或代理人注意查收手机短信。当事人需了解案件立案进度、主审法官和法官助理联系方式,可致电本院导诉电话0755-21981523或0755-82918999转8023进行查询。
三、上诉状递交方式
1.邮寄方式:可将上诉状等材料邮寄至:深圳市福民路123号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立案庭,邮件材料请注明“上诉材料”。联系电话:0755-21981940。
2.现场递交:可将材料交至诉讼服务大厅门口的快速接收材料处,本院将于当日取件和处理。
四、信访方式
1.来电信访方式:可致电本院信访电话0755-21981025或0755-82918999转8038(或直线电话0755-21981538),本院将有工作人员记录和跟进当事人的诉求。
2.可将书面信访材料邮寄至:深圳市福民路123号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信访室,邮件材料请注明“信访材料”。信访件上请写明信访要求和事实理由,案号和主审法官,并注明寄件人姓名和电话。本院在收到信访材料后3日内予以回复。
3.法律援助律师咨询服务暂停:在疫情防控期间,原每周二、周四的法律援助律师咨询服务暂停,恢复接待时间另行通知。
五、诉讼中材料递交方式
1.邮寄方式:诉讼过程中提交答辩状、申请书、证据等材料的,可将诉讼材料邮寄至:深圳市福民路123号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XXX法官或XXX法官助理;案件尚未安排主审法官的,可将诉讼材料邮寄至:深圳市福民路123号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现场递交:可将材料交至涉诉信访大厅的材料收转窗口。为做好疫情防控,请进入涉诉信访大厅的当事人佩戴口罩,并配合安检做好登记、测量体温和消毒等工作。
疫情面前,防护优先!在此期间,本院诉讼服务工作人员将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优先保障网上立案、邮寄立案和电话、书面信访等工作,确保疫情期间服务不变、效率不减,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各项诉讼权利。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