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郭子源暂予监外执行诊断申请的社会公示
(2024)粤0304刑更27号
罪犯郭子源,男,1982年12月13日出生,汉族,研究生文化。
本院作出的(2024)粤0304刑初1265号刑事判决书,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郭子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判决生效后,罪犯郭子源以其患有严重疾病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本院于2024年11月13日立案,现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16日。
公示期如有异议,可以向本院反馈。
电话:0755-21981034/0755-21981238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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