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304刑初504号
被告人张梦洋、肖斌、刘方犯诈骗罪一案,因部分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裁定维持原判,现本案已生效。本院已将本案涉财产部分的判决移送强制执行,现由本院执行局负责本案的财产刑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24)粤0304执20080号,承办人刘法官,联系人王助理0755-21981923。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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