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粤0304民初43645号
文子健:
本院受理原告曾晓菊诉被告文子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开庭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15时00分,开庭地点为本院庭审中心,合议庭成员为马斌、张丽丽、孙少芳,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二○二○年八月十三日
此公告当天发布至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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