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304执24964号等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公示
发布时间:2025-04-23
来源:福田法院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廉政风险,现将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拟对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公示
案号 | 申请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付款金额 | 付款事由 | 承办法官 | 联系电话 |
(2024)粤0304执24964号 | 曾素冰 | 潘瑞粦、潘小勤 | 潘瑞粦 | 6000元 | 保留2025年3月-4月生活费(每月3000元) | 叶振传 | 0755- 21981227、21981976、21980318 |
(2024)粤0304执7668号 | 深圳市深晖融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吴佩纯、刘昌进、刘俊勇、深圳市科利通电子有限公司 | 吴佩纯 | 7500元 | 保留2025年2月-4月生活费(每月2500元) | 叶振传 | 0755- 21981227、21981976、21980318 |
(2024)粤0304执恢750号 | 重庆市永川区长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深圳市思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毕建国 | 毕建国 | 6000元 | 发放保留2025年1-3月的生活费款项(每月2000元) | 叶振传 | 0755- 21981227、21981976、21980318 |
(2024)粤0304执31874号 | 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陈永弟、沈少玲、深圳市爵丰实业有限公司 | 沈少玲 | 12000元 | 保留2025年2-4月生活费、医疗费(陈永弟每月4000元,沈少玲代为领取) | 叶振传 | 0755- 21981227、21981976、21980318 |
特别提示:
1.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满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如对发放款项有异议,请与承办法官联系。
2.案款发放廉政监督电话:21981310;执行局值班电话:21981638、82898907。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