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2年1月5日在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
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胡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五年工作回顾
2006年以来,在区委领导、人大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在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三个至上”[1]为指导思想,努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2]的工作主题,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136282件,办结132485件, 比前五年分别上升39%和40%,案件办结率达97.2%;在人员年均增加不足5%、案件年均增幅超15%的情况下,全体工作人员凭着对党和人民无限忠诚的赤诚之心,长期加班加点、超负荷工作,一线法官年人均结案365件,案件标的额[3]连续五年高居全市基层法院之首。
一、紧扣中心工作,发挥职能作用,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切实服务经济发展。积极服务我区“双轮驱动”[4]的经济发展战略,妥善处理全区在调整经济结构、加快经济转型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纠纷。坚决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依法审结金融纠纷、股权转让等商事案件41864件;努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交易,审结房屋买卖、房贷纠纷等案件10031件;积极保护知识产权,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736件。
依法维护社会稳定。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两抢一盗”、黄赌毒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打击诈骗、制假售假等经济犯罪;严惩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五年来共办结刑事案件9164件,对13531名被告人定罪处刑,依法严惩了以邓志勇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具有从宽情节的体现党的政策,依法从宽处理,尽量减少被告人及其家属对社会的对抗情绪;推进少年审判工作专业化,尽最大努力教育、感化和挽救未成年犯。五年来共对8名被告人宣判无罪,39名被告人免于刑事处罚,965名被告人判处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
积极推动依法行政。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的行政审判原则,既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五年来共办结涉市、区两级行政机关的行政诉讼案件2390件(每年办结行政诉讼案件占全市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的50%以上),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520件,依法裁决支持了行政机关申请的岗厦强制拆迁案、福民文具玩具市场强制拆迁案;判决市、区两级行政机关败诉227件(占一审行政诉讼案件9.5%)。
努力促进社会和谐。落实“全面、全程、全员”调解机制[5],五年来以调解、撤诉、和解、协调等方式结案的各类案件达40493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动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协调、配合区综治办、司法局等部门在我院成立诉前联调工作室;大力开展“法官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共安排94名法官深入社区、企业和学校,通过开设巡回法庭、法律讲堂、培训指导人民调解,努力促进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纷争。
二、着眼民生幸福,践行司法为民,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深入推进便民工作。不断深化立案、信访“文明窗口”建设,为群众提供诉讼指引、判后答疑等“一站式”服务。实行老年人、残疾人、劳资纠纷案件等优先办理机制,引导诉讼能力较弱的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推出网上咨询、短信送达等多种举措,方便群众诉讼。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坚持信访值班、“直通车”接访等制度,认真处理每一宗信访案件。
高度重视司法领域的民生保障。妥善审理涉民生的相关案件,切实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和财产权。五年来共审结医疗、交通、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案件6124件,婚姻、抚养、继承等案件4881件,劳动争议案件11101件。加强对特困当事人的司法救助。五年来依法为59名特困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26.90万元,为9044宗案件困难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510万元。
倾力破解执行难题。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提升执行效果。加强与公安、工商、金融机构等部门的执行联动,采取拘留、限制出境、查封工商档案等强制措施,依法查处拒不履行、暴力抗法等行为;用足用活法律手段,实行执行警示、限制高消费、公开曝光等措施,敦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五年来共受理执行案件44385件,执结43003件,执结标的金额达55.2亿元。
三、夯实基础管理,推进改革创新,不断完善司法工作机制
全面推进法院工作的规范化。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制定和完善规范化建设丛书,五年来共形成各类规章制度43项近20万字,基本覆盖了各个工作领域。
不断推进审判管理的精细化。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实行网上审限预警和节点控制,对案件流程进行全程跟踪和动态监控。坚持庭审巡查和在线视频检查相结合,确保程序公正和庭审质量。深入推进标准化办案工程[6],避免“同案不同判”。高度重视办案质量,先后开展“责任质量年”和“深度质量年”活动,五年来案件的上诉率[7]和发改率[8]分别从2007年的18.4%和9.04%下降至2011年的13.9%和3.5%。
大力推进工作机制的科学化。先后成立劳动争议审判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司法辅助中心等部门,不断推进审判和管理的专业化。首创“集约分工式”执行机制[9],显著提高工作效率,得到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加强信息化建设,初步实现了审判法庭的数字化、办公系统的自动化。
逐步推进司法活动的公开化。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规定,全面公开立案、审理、执行等司法活动。推行审判白皮书制度,定期通报各类案件的审判情况;坚持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旁听庭审、参与调解、见证执行,让社会各界逐步了解法院情况。
四、围绕公正廉洁,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升法院整体形象
不断强化司法能力建设。有计划地安排法官进行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优化队伍的知识结构;定期安排法官轮岗交流和新任法官到立案、信访窗口锻炼,提高法官的工作水平和群众工作能力;鼓励和支持干警在职学习,使干警通过自我学习提高学历层次。目前,全院本科以上学历人数占96.6%,研究生学历占22%。
扎实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坚持以预防为主,强化警示教育,把廉洁司法的“紧箍咒”念到每个干警的心里。认真执行《廉政准则》和“五个严禁”[10]规定,严格约束干警的业内、业外行为;建立“廉政档案”,坚决落实法官配偶、子女在本地从事律师职业的“单方退出”规定[11];不定期对干警的作风纪律进行明察暗访,努力营造公正廉洁的司法环境。
深入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在队伍管理和建设中大量植入文化要素,激发干警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提高的内在动力。兴建了院史馆和法制文化长廊,创办了具有史志意义的《年报》和以青年干警为主体的内部刊物《星空·田园》,坚持开展“法官文化大讲堂”等活动,努力打造法院文化建设品牌。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是福田发展史上精彩纷呈的五年,也是我院工作不断进步的五年。五年来,我院先后荣获全国法院思想宣传、新闻宣传、调研工作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执行局、法警大队分别被荣记集体一等功、集体二等功。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院干警辛勤工作、忠诚奉献的结果,更是区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共同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法院,向多年来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代表、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深深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一是综合绩效考核[12]同先进法院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同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相比、同中心城区的地位相比还存在相当距离;二是案件的增速和人员增长比例失衡,法官办案压力不断加大,长期超负荷工作更加凸显;三是随着案件的增加、人员的增多,办公条件愈显紧张;四是个别案件的质量还存在隐忧,涉法涉诉信访问题面临较大压力。所有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研究,努力加以解决,也期待社会各界给予更大的支持。
未来五年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未来五年是福田发展进程中承前启后、至关重要的五年。未来五年我院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区人大的有力监督和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继续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出发点,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推动城市管理逐步走上法治化轨道为核心追求,紧紧围绕区委确定的建设法治化智慧型高品质国际化先导城区的中期目标,全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建设首善之区、幸福福田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根据这一总体要求,未来五年我院的工作目标是:肩负起中心城区法院的特殊使命,坚持最高的政治标准和最佳的业务标准,努力把福田法院打造成为党委放心、人民群众满意、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一流的、与中心城区地位相适应的现代化先进法院。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刻认识社会转型期人民法院所肩负的重大责任,坚持把服务大局、为民司法作为法院工作的重要使命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转型期所具有的矛盾凸显、各类纠纷多发、易发等特点,使得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日益增多。如何促进社会平稳转型,使司法手段成为处理经济、社会、文化等事务的重要手段,人民法院将承担越来越繁重的任务,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深圳未来要建设成为现代化国际化的先进城市,我区要建设成为法治化智慧型高品质的国际化先导城区,一流的法治环境是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如何探索在城市管理上借鉴中国香港、新加坡等地的有益经验,逐步走上法治化道路,人民法院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要在区委坚强领导下,按照“立足法院、跳出法院”和能动司法、主动作为的工作理念,胸怀大局,拓宽视野,紧紧围绕全市全区中心工作,围绕区委城市管理法治化的构想,精心谋划新形势下的司法审判工作;透过司法手段,促进经济转型、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促进民生的保障和改善,努力为区委区政府分忧解难,积极主动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为民司法是由人民法院的人民性所决定的。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司法权同其他国家权力一样,源于人民、属于人民、服务人民、受人民监督。要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进一步增强人民性的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法院工作的根本宗旨,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要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真正把司法为民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真正把重民生、排民忧、解民困作为确立工作思路、谋划司法改革、加强自身建设的依据,真正使我们的工作符合民情、体现民意、服务民生、赢得民心。
二、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法院工作的第一要务
审判工作是人民法院的本职工作,依法开展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的第一要务。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更加重视抓好这个第一要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刑事审判工作方面,要准确理解和正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真正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宽严适当、宽严有度。要坚持罪刑法定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真正做到不枉不纵;通过刑事案件的审理,打击犯罪,保护人民,为首善之区幸福福田的建设打造和谐安宁的社会环境。在民商事审判工作方面,要以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依法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下更大力气推进调解工作。要突出审理好与民生相关的案件,在司法领域确保人民群众的民生权益;要立足于规范经济行为,立足于我区“双轮驱动”主导战略,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公平竞争,促进诚信体系建设和金融产业稳定发展;要立足于鼓励创新,依法保护知识产权,为打造高端引领、智慧聚集软环境提供司法保障。在行政审判工作方面,要继续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的行政审判原则,妥善处理司法、行政与相对人之间的关系,推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在执行工作方面,要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手段,切实做到规范执行、依法执行、文明执行,逐步建立敦促败诉当事人自动履行生效判决的执行威慑机制和高效兑现胜诉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快速执行机制,努力解决执行难问题。
三、不断强化中心城区法院的使命意识,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推动法院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
改革创新是深圳的“根”、深圳的“魂”。要充分利用我市改革创新的有利环境,不断强化中心城区法院的使命意识,使改革创新成为我们解决工作难题、推动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下一轮我院的改革创新,首先要解决广大干警对改革创新的认识和方法问题。要特别强化改革创新意识的持久、改革创新意识的坚定和改革创新方法的拓展问题,使改革创新成为我院持久的工作要求、日常的工作状态和永恒的工作动力。其次要解决广大干警对中心城区法院领潮争先的使命意识问题。中心城区法院的工作要在全市乃至全省全国基层法院中领潮争先,这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是中心城区的区位优势赋予我们的使命,更是全体中心城区人民赋予我们的使命。要无愧于这一使命,不能靠自命不凡、自我感觉良好,而要靠思改革、谋改革、善改革的领先意识,靠踏石有印、抓铁有痕、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靠货真价实、令人折服的工作业绩。第三,要以服务大局、为民司法为立足点,围绕中央提出的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总方向,瞄准未来我院五年工作目标,精心谋划好改革创新的内容和重点。要从国情、市情、区情出发,借鉴相关经验,探索建立具有福田特色的公正、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的审判工作机制、科学合理的人员分类管理机制以及展示中心城区法院司法文明、司法民主的相关工作机制。
四、全面加强基础管理,坚持把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作为提高法院整体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
基础管理是法院全部工作的根基,是提高工作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国际化先导城区的法院应当是规范化程度强、科技含量高、管理手段和管理水平先进的现代化法院。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及时修改、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真正形成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人的工作格局。要遵从司法规律,围绕审判执行工作中的人、案、物三要素,创新和加强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审判管理和司法政务管理水平,确保我院管理工作沿着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轨道前进。要重点深化对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再认识,创新和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和审判绩效管理;向管理要质量、向管理要效率、向管理要形象,以管理保公正、以管理促公信。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借助全省法院信息系统并轨联网,重点推进以案卷归档作为业务流程终点和结案标准、各项司法统计数据自动准确生成的流程管理机制。要加快执行指挥系统建设,提升科技法庭建设水准,改进法院外网版面,逐步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和庭审网络直播,打造开放型法院,彰显中心城区法院司法民主和司法文明的特质。
五、大力实施人才兴院战略,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根本途径
人才是事业兴旺发达的基础和前提。要从战略的高度出发,从有利于福田审判事业的长远发展出发,大力实施人才兴院战略,不断加强法院队伍建设。要按照新时期党对政法队伍的总体要求,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抓好法院人才建设工程,培养、造就一大批审判业务专才和适量的综合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要在全院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坚持德才兼备和以业绩论英雄的用人导向,形成既能培养、吸引人才,又能激励、留住人才的良好环境。要大胆提拔和任用年轻干部,建立健全有利于年轻干部增长才干、脱颖而出的机制,使年轻干部增强使命感,担负起推动福田审判事业发展的历史使命。
队伍建设在兼顾人性化管理的同时,必须贯彻从严治院的方针。要进一步强化干警的政治素养培训,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核心价值观教育,使全体干警始终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要进一步强化干警的司法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广大法官调处纠纷、驾驭庭审、适用法律的能力和水平,尤其是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司法亲和力,努力把我院干警打造成为“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司法队伍;把我院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既懂政治、又懂法律,开拓进取、干事创业、廉洁务实、和谐为民、坚强有力的领导集体。
2012年工作安排
2012年是换届之后的第一年,也是我院实施五年规划目标的开局之年。开好头、起好步、打牢基础、稳中求进是2012工作的总基调。为此,要高度重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注意抓好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转换思维、转变作风的工作,切实把全院干警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区六次党代会精神及上级法院的要求上来,不断打牢思想基础,努力提高执行力。
二是注意抓好定岗定员定责梳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工作指引与部门、人员的整合,切实做到人尽其才,形成合力。
三是注意抓好党组会、办公会、审委会以及绩效考核等若干重要规章制度的修改与完善,在保持立案、审判、执行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建立“快调”、“快审”、“快执”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办案效率。
四是注意抓好指导基层人民调解、深化诉前联调、推行网上立案、落实便民利民措施、规范信访机制、完善司法公开、归档报结等几项较为紧迫的工作,切实做到以点带面、推动相关工作有序展开。
五是探索开展加大对当事人的人文关怀和对院内干警的人文关怀“两个人文关怀”活动,切实改进法院形象,提升干警精神状态。
六是探索开展司法手段介入城市管理工作的部分领域,切实推动社会管理创新。
各位代表,区第六次党代会已经为福田的未来发展描绘了一幅令人憧憬的美好蓝图。福田法院全体干警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想干、敢干、快干、会干”的要求,只争朝夕,奋发进取,踏实工作,用我们的忠诚、智慧和汗水,在福田这片热土上谱写新的辉煌,为建设首善之区、幸福福田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工作报告有关用语及图表说明
[1]“三个至上”:2007年12月26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指出,要“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切实承担起带领广大法官、检察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保障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而不懈努力”。“三个至上”是党在新时期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2]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2008年10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时指出,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坚持司法为全党全国大局服务,有效克服就案办案、机械司法和脱离实际的思维方式,确保审判工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积极主动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司法服务;要牢固树立为民的意识,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司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检验标准,有效克服神秘主义、衙门作风、特权思想及脱离群众等现象,确保司法工作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成为新时期法院工作的主题。
[3] 案件标的额:指案件当事人之间争议的金额,包括诉讼标的金额和执行标的金额。一般来说,案件标的额越大,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就越激烈,处理难度就越大。
4“双轮驱动”:2010年福田区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大力实施总部经济和现代化服务业“双轮驱动”战略。“双轮驱动”就是指以CBD和环CBD为载体实施总部经济,同时特别关注现代化服务业在产业聚集区、优势行业、领军企业、公共支撑平台等四个不同层级载体的建设和管理,积极促进与高端产业相配套的生产性服务业快速发展。
[5]“全面、全程、全员”调解机制:“全面”,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可以调解、和解或协调处理的所有类型案件,都要积极做好调解工作。“全程”,是指调解工作要贯穿案件办理的全过程。“全员”,是指案件受理后,从院庭领导到法官、书记员、人民陪审员等都要参与或配合调解工作,形成调解工作合力,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6]标准化办案工程:是全市法院围绕常见、多发案件,针对法律规定不明确、司法实践存在认识分歧的问题,通过深入调研,总结司法实践经验,制定标准化办案指导意见,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的一项系统工作。
[7]上诉率:是指不服一审裁判提起上诉案件的数量占一审结案总数的比重。
[8]发改率:是指不服一审裁判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发回重审和改判的案件占一审裁判结案的比重。
[9]“集约分工式”执行机制:即突出执行工作的程序性、强制性特点,打破执行法官一人包案到底的传统工作模式,将执行工作按工作流程和工作内容重新进行专业化分工,每个阶段不同的工作内容由不同的执行组或执行法官负责,通过流水线式的工作方式,减少重复劳动,提高查找、控制、处置和变现财产的效率,使案件执行更加公开透明。
[10]“五个严禁”:最高人民法院对法院工作纪律做出的五个方面的规定。(1)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2)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3)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4)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5)严禁泄漏审判工作秘密。
11“单方退出”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法官与律师的关系,落实职务回避制度,维护司法廉洁,凡配偶、子女在本地从事律师工作的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执行部门法官,依照有关规定逐步实行“单方退出”,即:或者其配偶、子女不在本地从事律师工作,或者上述法院工作人员不再担任法院领导干部,不在审判、执行部门任法官。
[12]综合绩效考核:近年来,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每年年终实行综合量化考核的一种方式。具体指针对法院每个部门和岗位职责,应用科学的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对其工作实效及对法院整体工作的贡献或者价值进行量化计分考核和评价。其考核指标是由一组既独立又相互关联并能较完整地表达评价要求的考核指标组成的,该指标体系共包括结案均衡度、一审案件发改率、调解率、非监禁刑适用率、实际执行率等18项指标,涉及区一级法院的共有17项(无二审开庭率)。
附件2:
2007-2011年总受理案件类型分布图
2007—2011年收结案趋势图
2007—2011年各类案件收案趋势图
(注:鉴于审判工作在时间上的滞后性,当年治安形势的好转、刑事案件的下降要在下一年度才能在刑事审判收案上反映出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