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304执异438号
深圳三十六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吕辛:
本院受理申请人李珈慧申请追加被申请人张秀丽、唐璐、吕辛为被执行人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答辩及举证通知书、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及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申请人提出申请:“追加被申请人张秀丽、唐璐、吕辛作为(2021)粤0304执1994号案件的被执行人,张秀丽、唐璐、吕辛应当分别在其未足额缴纳的460万元、25万元、15万元的出资范围内对原案被执行人在(2020)粤0304民初20995号及(2020)粤03民终24249号民事判决书项下的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七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答辩状及证据,逾期法院将依法裁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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