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0304执异188号听证公告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20)0304执异188


 

深圳市小小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小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申请人韦懿珈与被申请人深圳市小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深圳市小小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一案,现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申请书及证据副本、答辩及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七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七日,逾期将依法裁决。


特此公告。     


 

 

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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