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工作建设,促进司法为民和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最高院制定的《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关于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的部署和市中院的具体安排,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结合我院工作的实际,制订本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反腐倡廉机制创新,促进司法为民和公正司法,进一步坚定干警理想信念,强化公正意识、廉洁意识、法纪意识、自律意识。按照上级法院关于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具体部署,结合我院实际,通过本次教育活动,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教育方针,以构建有效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目标,把开展廉洁司法教育与开展“三严三实”整治活动相结合,着力提升干警法纪观念和廉洁意识,规范执法办案行为,不断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为我院实现 “打造党委放心、人民群众满意、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一流的、与中心城区地位相适应的现代化先进法院”的规划目标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障。
二、活动时间及参加范围
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时间定为2016年1月至3月,分为动员部署、对照检查、落实整改和检查验收四个阶段。要求全院干警参加。
三、活动内容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月下旬)
在全院广泛开展理论学习活动,通过召开院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部门(团队)学习会和个人自学、案例解读、讨论交流等形式,组织全体干警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等制度文件和案例资料。通过教育学习,引导干警准确全面掌握各项廉洁自律要求和党的纪律的具体内容,提高廉洁司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做到守纪律,讲规矩;规范司法行为,严守审判纪律。
(二)对照检查阶段(2016年2月)
结合我院2016年工作安排,结合“三严三实”活动召开民主生活会,各部门(团队)召开形势分析会,查找法院人员分类改革和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中在廉洁司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同时通过组织学习《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第六辑)》,剖析违纪违法案例反映出的思想根源,切实汲取教训、引起警醒、引以为戒,牢记党的理想信念宗旨,提升道德品质修养;认真查找每一位干警、每一个工作节点可能会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查找理想信念、工作作风、工作质效、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按照“反四风”的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规定,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并将会议情况书面提交领导小组。
(三)落实整改阶段(2016年3月上旬)
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开展总结交流,积极整改进一步探索建立健全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结合“三严三实”活动、队伍建设、党建工作、法院文化建设和廉政文化建设,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为载体,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可根据本院第一季度工作安排,适时选择组织干警重温入党誓词、法官誓词,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编发推送廉政短信等活动,强调元旦春节期间严格落实“十个不准”规定,认真开展节日纠风工作,积极创造良好廉政氛围。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6年3月21日至3月底)
各部门(团队)将此次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的主要做法、基本经验、实际成效和存在问题进行认真总结,于3月25日前将活动总结报我院廉洁司法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几点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廉洁司法育活动领导小组,由周公昌副院长任组长,郑雁超书记为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统一领导我院廉洁司法教育活动。活动小组下设办公室,政治处、纪检监察室、审管办、研究室、办公室、机关党办为成员单位。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活动,主动接受教育,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要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活动氛围。及时做好信息和总结的报送工作。积极通过信息简报、官方网站、微博等媒体,加强新闻信息的宣传工作,为集中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做好干警的宣传动员工作,提升全体干警对活动重要性的认识,自觉投入到活动当中,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不走过场,引导广大干警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荣辱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大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廉政文化氛围。
(三)要突出活动重点,务求活动实效。将此次活动同“三严三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以及人员分类改革和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等大项活动结合起来。重点针对司法工作中存在的党风党纪、廉洁自律等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坚持把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工作成效作为集中教育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通过活动解决好党员干部在廉洁司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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