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法院开放日活动

 

3月14日,我院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法院开放日活动,以旁听案件庭审为载体,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到我院参加活动。透过真实直观的庭审,向社会展示法院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积极作用,引导消费者树立维权意识,弘扬法治精神。活动当天,我院陈新哲院长、曹泽洲副院长、郑雁超书记全程陪同代表和委员们参加庭审活动。

(一)详细部署,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详细制定活动方案,由研究室牵头组织,纪检监察室、办公室、法警大队和雷桂森审判团队,各负其责,分工合作,代表委员联络、后勤保障、安全保障和典型案件选取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有条不紊开展。把工作做细、抓实,让参加活动的代表委员切实感受法院优良的工作作风、严谨的工作态度及公正的庭审审理,彰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精神。

(二)公正审理,发挥案例引导作用

活动选取了一宗银行卡纠纷案件,是当前金融领域消费者维权比较常见的一类案件,具有代表性。旁听此类案件,对于引导旁听者了解银行卡使用常见风险点、防范用卡风险、了解消费者和储蓄机构责任义务划分等,具有积极作用。雷桂森审判长主持审理案件,充分保障原被告双方诉讼权利,了解双方观点,并在精准总结争议焦点的基础上,就案件相关事实作了进一步调查。旁听庭审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对庭审的权威性、公正性和高效性给予了充分认可。

(三)深入交流,活动赢得高度赞扬

庭审结束后,陈新哲院长与代表、委员们进行了进一步交流。代表、委员们各抒己见,就案件事实的认定、双方责任的承担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并就消费纠纷案件的审理提出了意见建议。对代表委员们关心、关注和支持法院工作,陈新哲院长表示衷心感谢。并表示,今后我院将继续依法严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公正司法,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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