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举行“直通车”接访活动


  3月11日上午,按照市中院统一部署,我院开展“直通车”接访活动,黄汉胜副院长接待了1批1人的来访,涉案1宗。执行局局长朱珠、及执行局、信访室相关人员参加了接访。

来访人叶某系申请执行人,该案执行中未能执行到财产,现已终结执行程序。来访人认为,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但一直未履行判决,并表示自己母亲治病急需用钱,孩子刚出生,家庭困难,请求法院恢复案件执行并提出要计算利息一并执行,或给予司法救助。

执行局朱珠局长对案情进行了简要介绍。依照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生效仲裁裁决,被执行人应支付申请执行人工资25937元及经济补偿金6984.25元。执行过程中,我院依法轮候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某大厦裙楼一层、二层房产,因是第九位轮候查封,我院无权处分上述房产,但已向第一位查封法院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了参与分配函,待该院处分上述房产时,本案一并参与分配。同时,我院查明被执行人名下无股票、其他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等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也未能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或线索。在向申请执行人送达查证结果通知书后,我院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黄汉胜副院长认真倾听了来访人的诉求,并详细询问了来访人的家庭情况和生活状况。黄副院长表示,我院将依法对该案恢复执行,对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维护来访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请来访人积极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鉴于来访人的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情况,符合相关救助规定,我院将依法对来访人给予司法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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